常识
| 我也看《大病险七宗罪》(一) (此文已搬到新家) | 2006-07-27 1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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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的一个老客户来电话说这段时间他仔细研究了各种有关保险的讲解和报道,认可了保险的重要性,想增加保障。交谈中,提到有人说大病险保死不保生,并指出各种理论依据。我针对这个疑问专门上网查了一下,看到了《为何保户时常被拒赔 掀开重疾险七宗罪》这篇文章,相信很多朋友也看过,我仔细看了一遍,觉得讲得确实有些道理。这里针对每一宗罪的原文,我阐述了一些自己的看法,由于原文很长,所以我把这篇评论分成几部分,以免大家看得太累! 大病险第一宗罪:按身故而不按大病赔偿 太原市民董国柱就遇到了这样一件事,他的妻子王绒线2003年4月患脑干出血送到医院当天就去世了。悲伤之余,让董国柱略感欣慰的是,他的妻子2000.. | |
| 阅读全文 | 汤军 | 437次浏览 0篇评论 | 分类:常识 | |
| 怎样做自己的保障规划? (此文已搬到新家) | 2006-07-03 0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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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很专业的问题。 我们已经明白了买保险是为了在万一失去收入的情况下维持已有的生活水平和财产,实现自己的生命价值。所以,在做规划的时候,要兼顾自己和家庭成员的收入状况及健康状况、自己的家庭责任、生命价值,综合考虑险种搭配、交费期、保障额度及未来的交费能力等,最好有专业保险代理人协助,否则将是一项艰难的“大工程”,或做出一锅“夹生饭”。 现在有不少人喜欢自己研究保险,设计自己的保障,但由于欠缺某些方面的知识,设计出的规划总显得有失偏颇。所以,我这里简略介绍一下各方面考虑的重点,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险种:失去收入的情况包括:退休、疾病、残疾、身故。所以,保障责任应围绕这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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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买保险为什么没体检?保险公司一般要审核哪些? (此文已搬到新家) | 2006-06-22 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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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这说明您懂保险的原理和运作。 保险的主要功用是从您交第一次保费开始在合同约定的保障期限内保险公司为您提供一份远高于保费的保障。这个保障的赔付额度视险种不同,一般为您每期保费的30~500倍,所以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很大。 为了降低经营风险,将其掌控在可计算的范围内,在您递交投保申请后,保险公司须派专职人员对其进行审核(即核保),核保的结果包括:标准体通过、体检、提供相关告知和证明、加费、减少保额、部分责任免除、延期承保、拒保等。核保通过后保险公司才能接受您的投保申请,正式下发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一般于递交投保书的次日零时生效。所以,保险的保障利益很大,不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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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公司通知我体检,我需要注意什么? (此文已搬到新家) | 2006-06-22 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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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通知我体检,我需要注意什么? 体检原因:在您申请投保的保额达到或超过相应投保年龄的体检线、您的健康告知有特殊情况时,保险公司会对您增加免费体检项目。项目的内容、多少视保额、被保险人年龄、性别、既往疾病史而定,一般说来,保额越高、年龄越大,体检项目越多,检查越细。 比如在我的公司,一位18~40岁女性投保20万元大病险+30万元终身寿险,健康告知无特殊情况,免体检;一位41-45岁女性投保大病险保额超过10万元就需做普检、尿检、心电图,如超过20万元需再加检妇科B超、乙肝两对半、肝肾功、血糖、血脂等;46~50岁投保大病险即需体检,仅投保10万元以下的寿险则无需体检;51岁以上人士只要投保寿险(非意外.. | |
| 阅读全文 | 汤军 | 358次浏览 0篇评论 | 分类:常识 | |
| 我不了解保险,保险有什么功用? (此文已搬到新家) | 2006-06-18 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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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碰到很多人很诚恳地对我说:真的不懂保险,能给我们讲讲吗? 简单地说:保险,是我们为自己和家人准备的在失去挣钱能力时的生活费、医疗费,因此在没事的时候,她就是几张白纸,但一旦有事,她立即转变为急用的现金。因此她相当于是我们为日常生活搭建的另一个经济支柱,在我们自己支撑不住的时候代替我们负担起全家人的财务支出,保证我们的生活品质不会因为变故下降很多。 人寿保险在您最需要的时候转化为现金,它分担三大任务: 首先是收入的保障。我们这个社会分三个层面,一个层面是承接施舍,另一个层面是维持基本生活,再高一个层面是生活舒服。今天你为什么能享受舒服的生活,道理很简单,因为你有收入。你的收.. | |
| 阅读全文 | 汤军 | 529次浏览 3篇评论 | 分类:常识 | |
| 上次买保险,体检后要加费,我就换了一家保险公司投保! (此文已搬到新家) | 2006-06-18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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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买保险,体检后要加费,我就换了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一算,省了不少! 各种保险的费率是保险公司根据保监会规定的预定利率以及中国人的经验生命表(各年龄段发病率、死亡率)精算出来的,适用于健康人群的风险程度。 根据您的体检结果,保险公司认为您的身体状况已不在健康体(标准体)范围内,风险发生率高于平均水平,保险公司承担风险大,所以做出“加费”处理。 加费后,保险公司认为此费率与承担风险相当,但您认为自己目前看来很正常,不应该交费高于常人,所以您隐瞒曾有的加费经历,换一家公司投保。由于目前市场上各保险公司的体检标准不同,20万大病险在这家公司体检,另一家公司可能会免体检,所以在别家公.. | |
| 阅读全文 | 汤军 | 310次浏览 0篇评论 | 分类:常识 | |
| 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有区别吗? (此文已搬到新家) | 2006-06-17 2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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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分两种:生存受益人和身故受益人。保险法规定生存受益人必须是被保险人本人,享受比如重大疾病保险金、养老金、医疗费用报销和住院津贴等被保险人在生存时可以领到的保险金;身故受益人是在被保险人身故后领取身故保险金的人,为了避免道德风险(如身故受益人谋财害命故意将被保险人杀害),指定或变更身故受益人时必须由被保险人签字确认方可。 身故受益人可以指定为某一个人或几个人(这几个人可以按照不同的受益顺序或受益比例领取身故金),也可以写法定受益人。作这种选择时,身故金将作为遗产平均分配给第一顺序继承人即父母、配偶、子女。 需要提醒的是:全球已有100多个国家实施遗产税征收,不久的将.. | |
| 阅读全文 | 汤军 | 261次浏览 0篇评论 | 分类:常识 | |
| 人寿保险时间那么长,保险公司倒闭了怎么办? (此文已搬到新家) | 2006-06-14 0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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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有这种顾虑。由于保险从某种角度来讲关系到社会的安定,所以为了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各国法律关于这一点都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八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布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 转让或者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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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签字的问题 (此文已搬到新家) | 2006-06-13 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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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一位爷爷为孙子买了一份保险作为礼物。一段时间后,孙子出险,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是爷爷为孙子代签字,保单不具法律效力。我一位客户来电:我当时为儿子买保险也是代儿子签字的,是否也属同一情况? 在法律上,18周岁以下的人属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买保险时,被保险人签名一栏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签(签监护人的姓名)才有法律效力。所以如果您当初为孩子购买保险时孩子不足18周岁,而您也是孩子的监护人,由您签字是非常正确的。如果夫妻离婚,孩子的监护人为抚养一方,这时签字的就应当是真正的监护人,而非孩子的父母双方均可。否则有可能会出现理赔困难。 若夫妻为对方买保险,一定要本人签字,如若代签,绝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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